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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2025年08月26日
作者:马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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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罪犯许建峰,男,1977年12月26日出生于山东省德州市,汉族,高中文化(自报),中共党员,务工(自报),户籍所在地及住德州市德城区新华住宅小区东区14号楼6单元101号(自报)。因犯危险驾驶罪于2022年9月29日被本院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九千元。

  现罪犯许建峰以患有肺结核等疾病为由向本院递交暂予监外执行申请书,经审核材料,其符合申请条件,我院于2025年8月26日立案。现决定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如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来电等形式向本院民事审判一庭提出。

  公示时间:2025年8月27日至2025年8月29日

  受理单位: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孙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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