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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的公示

2025年12月06日
作者:德州德城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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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

案号:(2024)鲁1402执1676号

申请执行人: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弘强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德州市金盛亿家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案外人(收款人):孙克俭,男,汉族,1969年10月26日出生,住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城区南环路65号内28号。

在申请执行人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弘强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德州市金盛亿家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依法拍卖了被执行人德州市金盛亿家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名下财产,案外人孙克俭对拍卖财产享有850万元的最高额抵押权。承办人认为,拟将850万元拍卖款发放至孙克俭。

公示期3天(2025年12月7日起至2025年12月9日止)。

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

投诉电话:0534-2311933

2025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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